淮安:“母子”搭档套现过亿Discovery年半百

作者:147小编 时间:2025-03-30 阅读数:4 +人阅读

在淮安市淮安区府市口附近的一条老巷子里,有一条著名的中介街。 狭长的巷子两旁竖立着各种招牌,房屋租售、就业信息、出国劳务等随处可见。 然而,这其中还隐藏着另一个“服务”,那就是利用POS机非法套现

自2013年1月起,房产经纪人王芳及其助手李伟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,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,为他人非法提取现金7000万余元。

《母子》合伙人套现超亿Discovery

王芳已经五十岁了,一直从事房屋中介业务。 2013年初,王芳在芝芝街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。 李伟是王芳女儿的朋友。 2013年,他从安徽老家来到淮安,开始为王芳的店面帮忙。 王芳见他踏实肯干,就认他为干儿子。

起初,李伟每月拿到2000元的工资。 后来,王芳又做起POS机提现业务。 李伟主动放弃了工资,跟着王芳学习刷卡套现。 再过半年左右,李伟就可以“自己做自己的事”了。

据李伟交代,王芳信仰佛教,十分虔诚。 时不时的,他还会去全国各地的著名寺庙求学,所以李伟基本上就打理着这家店。 除了看管门店外,李伟主要负责日常的提现业务,记录和保存提现日记账。 王芳负责筹钱,时不时来店里和李伟对账。

所谓POS机提现。 是指收银员在POS机上刷信用卡,办理POS机时绑定的银行卡就会转入相应金额减去手续费。 王芳向客户支付相应现金并收取1%的手续费。 如果遇到刷卡提取大量现金,手续费会优惠30%至20%。

与信用卡提现相比,现金限额更高,手续费更低。 一般情况下,用信用卡提取现金时,只能提取信用额度一半或以下的现金,并需要支付银行1%至3%不等的手续费以及每天0.05%的利息。 也就是说,如果你用信用卡取款1万元,如果手续费是1%的话,你不仅需要支付100元的手续费。 还需要额外支付0.05%的日利率辅助低价发卡网,即每天5元。 假设30天,总共需要支付250元的费用。 使用POS机刷卡,取款限额大大提高。 1万元,只需支付100元的手续费,还可以获得长达50天的免息期,自然更有吸引力。

慢慢地,来到王芳店里刷卡兑现的人越来越多。 王芳干脆在店门口挂了一块牌子,上面赫然写着“信用卡提现”的字样。

经查,直至案发,“母子”为他人非法获取现金7200万余元辅助低价发卡网,两人共获利50万余元。 2016年10月20日,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两人提起公诉。 2017年1月,淮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芳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销售点终端(POS机)进行虚构交易,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,并从中获利。 其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,扰乱国家正常秩序。 金融市场秩序混乱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,且系共同犯罪。 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。 被告人李伟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,系从犯。 据此,2017年6月2日,淮安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芳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;判处李伟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 。 元。

谁在使用该卡提现? 发现

家住淮安区的老人是一家水泥企业的老板。 通常,客户采购货物都是赊购,所以有时手头的流动资金有点紧张。 有一次,他在王芳的店面看到一则广告,说可以刷信用卡提取现金。 他记得自己身上正好有农行信用卡,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去了。 听说每刷1万元只需要交100元的手续费。 老余一口气刷了两万元。 随后,因家里没有现金,他又去找王芳支付了5000多元。

相比之下,同样做生意的老李就大方得多。 据他回忆,他总共有三张信用卡。 自2013年以来,他已使用该卡12次,提取现金约12万元。

主管检察官徐成表示,被抓的26名信用卡持卡人中,大部分是像老于、老李这样需要资金周转的个体老板,每次套现金额在1万元左右。

此外,还有一些年轻人使用信用卡消费。 “很多都是学生,收入来源不多;有的刚参加工作,基本都是‘挣钱的’,工资只有两三千元,但平均每个月能花五六千元。关于使用信用卡提前购物。” 徐成解释道。

事实上,用卡套现的人远比这个多。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,除了现金流不好的商人和没有钱却不愿意向朋友借钱的人之外,还有一些专门用卡来维持信用卡的消费者和短期投机者。

济南一位普通白领曾在POS机上刷卡,利用免息期“以卡养卡”套现。 他不仅买了一辆新车,还从银行赚了不少积分。 小企业主邓某用信用卡套现8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,然后在免息期到期前用理财收益偿还信用卡。 一年时间,他从银行白赚了5万到6万元。 还有一些短线投资者,利用50天免息信用卡套现,投资股市获利。

中国人民银行《信用卡报告》数据显示,2014年,超过20%的信用卡消费者表示曾进行过现金诈骗,消费者用卡透支的意愿明显增强。

POS机,还有奥秘Discovery

POS(point of sale)机,即销售点终端,是随着信用卡行业的发展而出现的信用卡终端读卡器。 安装在信用卡特约商户、受理网点,并与计算机网络连接,实现电子资金自动划转。

银行工作人员岑先生表示,事实上,除了上述巨大的刷卡需求外,POS机刷卡背后还隐藏着巨大的商机和利润分配空间,从而导致了刷卡的野蛮增长。 POS 机。

岑先生说,大家买完东西后,一般都会刷卡,输入密码,然后签名离开。 殊不知,不到一分钟的时间,至少有三个第三方机构在幕后分享资金。

原来,每次在POS机上刷卡,都会产生相应的手续费。 根据国家规定,这些手续费由卖家承担。 此前,手续费按照7:2:1的比例划分,其中发卡行拿70%,提供POS机并结算商户资金的收单行​​拿20%,剩下的10%归银联。

一般情况下,POS机正常处理有三种渠道,一是通过银行,二是银联,三是第三方支付机构,比如人们非常熟悉的支付宝、财付通、拉卡拉等和。 过去只有银行和银联可以办理,但POS机推广相对缓慢。 2011年,央行发布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,向第三方支付机构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。 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涌现,希望分得一杯羹。 据中国人民银行《2015年支付发展报告》显示,截至2015年3月,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多达267家。

随之而来的是POS机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。 为了推广业务,大多数第三方支付机构都会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代理商。 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“POS机代理”,搜索词条达到290万条。 除警方破获的一些案件报道外,大部分都是各类POS机的广告。 只要点击一个网站,你就会发现几十种不同厂家、不同功能、不同刷卡限额的POS机,价格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。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,向银行申请POS机时,往往需要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、开户许可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完整信息。租赁合同等,有的银行甚至要求水电费。 或者是电话费账单,或者更严格地说,安装人员会来检查支付交易的真实性。

不过,为了争夺客户,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也降低了线下POS机的申请门槛。 此外,代理机构鱼龙混杂,变相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。 就像本案中的王芳一样,她所有的POS机都是从上门推销员那里购买的。 对方告诉她,她可以通过替别人刷信用卡来赚取手续费。 她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,其他信息他们都会代她准备。

由于在同一台POS机上重复刷卡很容易引起银行的注意,王芳发动亲友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14台不同类型的POS机。 女儿、姐妹、姐夫、侄子都成为了这些POS机绑定的“商户”,经营范围也多种多样,包括超市、百货、服装、电器、瓷砖、建材、燃气等。站……王芳表示,这些商户的名称都是由操作POS机的人随机确定的,没有真实操作或实物交易。 王芳的姐姐提到,王芳曾向家人借过身份证,但不清楚其用途。 连她丈夫都不知道身份证是从国外借来的。

徐成表示,虽然推广POS机的人还没有被绳之以法,但从王芳的供述中不难推断出这是一个职业犯罪团伙。 设立公司、申请POS机、推广销售和提现业务、汇款等都有专人办理,分工明确。

信用卡“套现”隐藏着巨大的金融安全风险。 一方面增加了银行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。 他们通过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变相兑换成现金,甚至利用“套现”所得,公然“用银行钱赚银行钱”。 当资金积累到一定规模时,发卡银行将承担巨大的风险负担。

另一方面,变相增加了全社会的信贷供给,使消费信贷转化为生产、流通、经营信贷,短期信贷资金转向长期使用。 这部分资金脱离了银行正常的信贷管理渠道,脱离了监管视线和控制,宏观调控的效果减弱。

“灰色地带”四面楚歌探索

长期以来,信用卡“套现”引发的违法问题一直处于各方无法触及的“灰色地带”。

此前,无论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以牟利为目的非法申请POS机,还是像王芳这样的商家充当中介牟利,还是各种套现寻求低价免息运气,银行还是法律方面都很难有效打击和预防。

事实上,早在2009年12月16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布了《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 第七条规定: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销售点终端(POS机)等方式,通过虚构交易、虚假价格、返现等方式,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。情节严重的,应当遵守刑法。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,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

此外,2015年1月1日,银联正式实施《银联卡受理市场违规行为制止细则》,整治卡受理市场违规行为。 《细则》不仅加大了处罚力度,还将发卡机构纳入违规处罚范围。 也就是说,以前基本都是罚款和催收机构,现在银行违规也会被罚款。

该细则还将各类商户的手续费率统一调整为最高0.6%,手续费超过原最高限额50元的,完全按照费率比例收取。 没有上限,这是历史上最严格的。 。 此前,不同类型商户的卡手续费差别较大,如餐饮为1.25%,民生为0.38%。 因此,不少不法商户在POS机应用分类上耍花招,以达到高收益与低手续费的错配组合。 如今,手续费的统一,大大增加了兑现的成本。

此外,针对POS机使用管理混乱的情况,国家监管部门也开始加大监管力度。 2016年9月30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新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第十三条规定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POS机上线。” 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店铺资质的真实性问题,从源头上遏制了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。 然而现实生活中,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的现象比比皆是,且对POS机的监管仍不明确。 任务重,但任重而道远。

检察机关通过该案提醒广大群众,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信用卡管理制度,合法使用信用卡; 使用信用卡时也应提高警惕,及时更换安全性较高的芯片卡,共同维护国家金融秩序。 保护个人财产。 对于经营者来说,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POS机,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POS机谋取小额利润,不得提供非法套现服务。 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财产负责,也是对国家的金融秩序负责。 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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